集成提升阶段(L5-L7级)

   2024-05-27 华院143
核心提示:诊断应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南》(DB36-2023-6-22)地方标准确定的评价等级,围绕技术、管理、生产、产品、服务、

诊断应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南》(DB36-2023-6-22)地方标准确定的评价等级,围绕技术、管理、生产、产品、服务、效益等业务环节。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融合了企业两化融合度评价、两化融合系列评估规范、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测等指标,结合江西省产业特色,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和主要过程,分技术、管理、生产、产品、服务和效益6个维度,由35个指标组成。

 

技术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应用典型新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水平。围绕信息技术、工业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边云协同、工业APP和大数据挖掘等技术应用与创新重点领域进行评价。

管理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水平。围绕组织管理、综合管理、决策和战略管理、供应链管理、数据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和业务集成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生产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在设计/生产方式、节能环保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水平。围绕研发设计、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安全、能源与环保、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和网络化协同进行评价。

产品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在产品机能、产品质量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水平。主要围绕产品功能、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协同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

服务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在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服务增值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水平。主要围绕服务方式、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化延伸等方面进行评价。

效益维度主要是评价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直接或间接带来的业务效率提升、降本增效、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改进情况。主要围绕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标准用于为相关方提供一致的方法和依据,规范评价过程,指导相关方开展企业制造业转型评价。为更好从微观和宏观角度跟踪数字化转型态势,结合评价指标体系采集项内容构建了面向企业和面向区域的监测指标,同时对指标体系评价维度等级特征进行了定义,充分考虑与已有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划分衔接性和江西实际情况,形成了“三阶十级”的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等级,并给出了每个等级向下一个等级跃升的提升路径。

集成提升阶段(L5-L7级),是企业数字化转型快速发展阶段,信息化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生产手段,数字化转型从单项覆盖向集成提升的转变,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效益显现,数字化转型实践取得明显成效。本阶段代表了两化融合实践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的竞争力获得大幅度提升,需要重点扶持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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