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字化转型贯标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

   2024-05-29 7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化转型贯标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数字化转型作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化转型贯标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


数字化转型作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驱动力量。推动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数字化转型系列标准贯标工作,对于系统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和融入“八大产业集群”的工作安排,切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数字化转型贯标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疆(含兵团)数字化转型贯标“质”和“量”同步提升,鼓励特色优势产业率先开展贯标试点,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律和方法路径的普及推广,以数字化转型贯标支撑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高质量建设“八大产业集群”,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快推动和融入“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的工作部署,立足特色优势产业,以“智改数转网联”发展为契机,提升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赋能水平,优化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数字新疆、数字兵团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聚焦自治区和兵团特色优势产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重点企业,系统宣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体系架构和方法机制,帮助企业掌握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法论,分级分类开展以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新型能力、系统性解决方案、治理体系、业务创新转型等方面的分级贯标和分级评定。自治区(兵团)、地(州、市、师市)、区县(团镇)上下联动,支持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有效开展创新活动,获得转型价值。

到2025年,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石河子规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线上评估全覆盖,2026年,全疆(含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线上评估,推动260家以上(其中兵团60家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分级贯标评定,主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能力持续提升。在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业、棉花和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规模化应用,行业“链主”企业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培育不少于46家(其中兵团不少于10家)分级贯标试点示范企业,树立一批样板标杆。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数字化转型标准宣贯体系

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切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实现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效协同,构建完善以数字化转型系列标准核心内容、贯标实施流程、贯标服务方法、贯标评估框架和评估要点等内容的宣传、解读、培训工作体系。面向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贯标行动。面向服务企业,加大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选型要求等国家标准应用推广力度。

(二)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贯标工作

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体系构建和能力提升,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贯标。聚焦“八大产业集群”产业链和兵团产业链链主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牵头贯标并推动下属企业及供应商全面开展贯标,加快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新生态。针对中小微企业需求和特征,探索模块化、平台化、便捷化的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贯标实施方法,更大范围普及推广体系贯标。围绕重点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一批标杆样本,系统总结推广贯标优秀经验和成果,引导各行业企业围绕战略转型,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

(三)持续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按照属地化管理,周期性、常态化组织企业对照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开展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通过评估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找准方向,并将诊断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各地(州、市)、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不断积累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及案例,提升数据管理、集成、建模、分析能力。

(四)广泛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贯标培训

积极对接工信部相关标准支撑机构,以及标准研制单位、协会组织、院校研所、评定机构等,联合建设数字化转型标准贯标培训体系。面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能力。提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数字换转型相关标准和方法工具研制工作;鼓励各地(州、市)、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协调,自治区(兵团)、各地(州、市、师市)、区县(团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创新支撑,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贯标指导,常态化开展宣贯推介、培训交流等系列活动。鼓励工业发达地(州、市、师市)结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组织产学研用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制定本地区数字化转型贯标推进方案,挖掘试点示范标杆样本。

(二)强化政策支持

发挥自治区和兵团现有专项资金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州、市、师市)出台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对贯标标杆示范企业及首次获得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与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专业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奖励。

(三)加强监督评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州、市、师市)共同建立兵地协同、部门协同、区市协同、区域协同的监督机制、排名激励机制,加大对已完成贯标计划的企业执行监督力度,督促指导中小企业加快贯标行动,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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